转发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6线城固至褒河段一级公路铺镇收费站收费期限等问题的批复》的通知
| 索引号: | ZDDBG18214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发〔2012〕32号 | 
| 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
| 名称: | 转发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6线城固至褒河段一级公路铺镇收费站收费期限等问题的批复》的通知 | ||
| 主题分类: | 陕交发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2-04-13 | 
汉中市交通运输局、财政局、物价局:
    现将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316线城固至褒河段一级公路铺镇收费站收费期限等问题的批复》(陕政函〔2011〕259号)转发给你们,望遵照执行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
二○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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